创新创业学院

College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武昌理工学院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决定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3-05-25 阅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大学生毕业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作为培养目标。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构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载体,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坚持“三维人才培养模式”,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面向全校、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将创新创业教育全面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全方位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改进帮扶,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3.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推动协同创新, 强化开放办学理念,拓展合作办学平台。盘活学校内部资源,积极争取外部资源,实现各种办学要素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营造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总体目标

到2021年学校逐步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形成较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设立能够满足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实习实训基地和服务平台;学生创新创业群体与社团活跃,人才培养改革取得新突破,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显著增强,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明显增加;学校创新创业支持政策更加完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更加完备,创新创业文化更加浓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校院两级创新创业教育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1.成立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宣传部、科研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资产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院长及党总支书记为成员,全面领导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全校创新创业专题工作会,对全年全校创新创业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对创新创业突出工作者进行表影,对各学院的创新创业工作提出要求和规划。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创业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成立创新创业中心,负责统一协调管理全校创新创业工作,具体组织、指导和服务全校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负责全校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的教学及管理,创业技能培训、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组织创新创业大赛、SYB创业培训、学生网上创业技能培训等。创新创业学院设置4名专职人员,其中创新创业活动管理人员2人,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人员2人。

3.成绩院级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书记担任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学院的创新创业工作,针对学院创新创业项目制订有效培养方案。各学院结合专业和实验室等实际情况,建立1-3个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室,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培育和指导,为校级创新创业中心输送创新创业人才和优秀项目。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培养方案(责任单位:教务处)

按照国家制订实施的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基本要求,将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纳入人才培养规格,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并作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按照“三维人才培养模式”,落实创新创业教育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导向,推进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合理设置各专业创新创业学分,搭建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将创新创业基础类课程、科技创新与学科竞赛等活动、学生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活动等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进行全面、统一安排。

(二)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建设(责任单位:通识学院)

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总体目标,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大学生创新指导等方面的课程建设,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到2021年,出版系列创新创业类校本教材和教学案例5-10本,面向学生开设的线上线下创新创业课程达到100门。

(三)改革教学方法和课程测评方式(责任单位:教务处)

深入开展“开发内化教学”,实施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参与式教学,支持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实验、创业计划和创业模拟活动,推动教师把创新创业观念、原则和方法融入专业课程教学。全面推进教学信息化改革,采取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形式,强化学生批判性、创造性思维培养。

课程测评方式应注重过程考核和多元评价,实施以形成性评价为主的课程测评改革,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由注重知识传授向注重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转变。

(四)建立学生参与创新创业项目和竞赛的机制(责任单位:创新创业中心)

学工处制定《武昌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夯实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形成受益学生量大面广、研究深度层层递进的创新创业项目体系,不断提升成果、项目的质量和数量。教务处制定《武昌理工学院专业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将各级各类竞赛项目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立“以校级赛事为基础、以省级(或区域)赛事为重点、以国家级赛事为引领”的学科与专业技能竞赛的参赛与指导体系。学工处、教务处以“互联网+”、“创青春”“挑战杯”等创新创业大赛为龙头,提高参赛项目质量,提升参赛获奖层次。

根据《武昌理工学院教学科研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对参与竞赛指导的教师给予相应奖励。将学生学科与专业技能竞赛获奖情况作为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五)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与指导能力(责任单位:创新创业中心、人事处)

进一步整合校内外资源,选聘富有创新创业经验的教师、管理人员、创业成功者、企业家、杰出校友、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100名,担任创新创业指导教师,每人每学期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时间不少于40小时。针对教师开展创新创业能力欠缺的现状,加强校内教师创新创业教育培训,每学期每名教师创新创业专项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

每年有计划的选送5%的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保留教师在学校一切待遇。建立学校创新创业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创新创业,鼓励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创新创业中心、教务处)

建立并加强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加强校级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学生开展创业训练和实践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条件;完善学生创业项目的遴选、入驻和退出机制,辅以资金、政策、评估等配套措施,提供相应的创业指导、咨询和服务,鼓励更多的学生创业项目进入基地进行孵化。

学院加强校企合作,共建专业实验室、学生创新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等创新创业类平台,依托上述平台搭建创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进一步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满足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的需要。

力争到2020年,学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年度投入创新创业工作经费不低于120万元(通过syb创业培训、学生网上创业培训获得的创业补贴转款专用在创业工作上,创业中心可通过这两个项目筹措30-40万)。

(七)完善教学与学籍管理制度(责任单位:教务处)

修订和完善《特长测评办法》《创新成果测评办法》《创业成效测评办法》等制度,对学生参与学科和专业技能竞赛获奖、科技创新项目及成果、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及成果等赋予相应学分,建立创新创业素质学分冲抵制度,创新创业学分可以冲抵其他课程素质学分。完善有限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休学创业。学生休学创业前,应提出申请,并提供详细的创业计划与方案;休学结束后,根据其创业情况及取得的成果,给予相应的创新创业学分;放宽参与创新创业学生转专业的条件和时间,休学创业的学生在办理复学手续时可同时办理转专业手续。

(八)加强和改进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创新创业中心)

完善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工作职能,提供创新创业类网络课程、视频讲座等资源供学生学习使用,及时发布中央和地方相关扶持政策、产业发展需求、市场动向、创业信息以及学校相关工作动态等。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逐步形成“需求、平台、服务、转化”全链条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深入开展KAB、SYB等创业培训,扩大学生的参训范围。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以及工商企业、金融机构、投融资机构的合作,为学生创办企业提供支持和服务。持续办好大学生创新成果拍卖会,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引导学生了解市场需求,帮助学生把创新创业成果以拍卖会形式推向社会。

(九)加强创新创业社团和创新创业文化建设(责任单位:创新创业中心、团委)

鼓励学生建立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社团、创客空间,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创新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支持学生自主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注重文化引领,把创新创业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各类讲座、论坛、评选等,大力宣传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学校建设发展、对学生成长成才以及教师职业发展的深远意义。选树大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通过评选“创新之星”“创业之星”“校长奖”“成功校友”等,不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和勇气,营造追求卓越、走向成功的校园文化氛围。

(十)完善经费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责任单位:财务处、人事处)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经费支持,每年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创新创业经费不少于千分之五)制定经费使用计划,保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顺利开展。对各级各类学科与专业技能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予以经费支持,支持学生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

完善教师考核与评价机制,对参与创新创业指导和服务的教师,除了给予相应的教学工作量外,在职称晋升、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

积极争取或有效利用各级政府有关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加强校企校地合作,推进学校优秀创新创业成果的孵化与转化,争取通过两年时间做到创新创业经费能够自主循环。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目标导向。结合成功素质办学理念和“三维”人才培养模式,把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校改革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破除学生创新创业的障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遵循客观规律。重视大学生身心特点,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式,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训练与竞赛相结合、创新与创造相结合、创业与就业相结合。

(三)实施全面促创。实施全程、全员、全面参与的创新创业教育,发挥好教学主渠道作用,大力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相互交融渗透,注重教学促创、科研促创、服务促创相辅相成,全面育人。

(四)实现开放共享。坚持开放办学,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建设“互联网+”教育模式,构建开放创新创业平台,促使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更快的科技成果转化、更大的社会贡献的预期目标。

(五)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各学院和职能部门,广泛开展促进大学生创业政策、措施与成果的宣传工作,利用校园内各类媒介对师生进行创新创业宣传与舆论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学院和各部门的经验做法,积极宣传大学生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并给予表彰奖励。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让“人人参与创新、人人支持创业”在校园内蔚然成风,使创新创业教育成为管理者、教师和学生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